校园动态
--%>
新迎中学 创新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7-23     阅读:14852  

分享到:

新迎中学

创新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把新迎中学发展成为云南省现代化示范优质完中,是学校的使命和发展目标。办学特色则是优质学校发展的核心与灵魂;学校创新工作的开展是促进学校办学特色形成的有效途径。因此,学校以未来发展为目标,以教育局对学校年终目标考核中“创新工作申报考核”为依托,全面依靠教职工,思想重视,勇于创新,不断实践,及时总结,促进学校又快又好发展。

二、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创新计划进行审核,每学期对创新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对较有价值的项目组织课题申报,开展深入研究,进行专题的总结和推广,领导组成员如下:

  长:童桂生

副组长:代宏云副校长、高斌副校长、外聘专家

  员:创新工作项目负责人。

外聘专家:根据具体项目按需要邀请

三、工作原则

(一)创新工作的认定原则

创新工作是指具有个性化的服务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是多年来对常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探索并使用新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的工作业绩,并得到学校和上级认可的工作。

创新工作的重点放在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上,教师要把教育科研、学生习惯与能力培养与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教书育人结合起来,为实现为学生未来幸福生活奠基的学校办学宗旨服务。行政管理人员要把为教学服务、师生服务,提高管理效益作为创新工作的突破口。

(二)奖项设立

一等奖:

根据学校发展要求,挖掘个人和集体的潜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时行改革创新并专以项目或课题方式组织完成的,有效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系统工作,资料收集完备,阶段性成果突出,丰富。在评审中能得到专家一致认可或被推荐教育局年终目标考核获创新工作一等奖励的。

二等奖:

在常规工作中挖掘个人和集体潜能,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全面为学生的发展服务,并形成工作总结。有完善的阶段性成果,过程资料收集比较齐全,通过课题评审,得到多名外聘专家认可的工作。或被推荐教育局年终目标考核获创新工作二等奖励的。

三等奖:

在落实常规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成效为目标,创新具体工作程序、方法、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节约资源,安全优质的完成全学年各项工作,或课题工作方向有积极意义,能按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过程资料收集完整,完成阶段性成果需要改进或补充后能生成科研课题的基础,或被推荐区目标考核获创新工作三等奖励的。

(三)创新工作的奖励标准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000

三等奖:300

(三)创新工作奖发放办法

创新工作申报、评审结束后,学校行政办公室通知将奖励经费发给相关个人或集体负责人。集体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分配和完成情况,拟定项目组内部人员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奖励。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

由申报个人或集体填写登记表并于学期开学后第一到第四周内向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报。(附:创新工作指导意见,申报登记表)

(二)审批

教师的创新特色工作原则上申报后就可以开始实施,如果对方案涉及较大调整或修改的内容,工作领导小组从收到该创新特色工作申报报告后,尽快研究讨论,并给予答复,每学期的创新特色工作于第八周进行公示。

(三)评审

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创新工作方案的工作日程或计划,不定期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各申报人应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学期末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如果申报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施或资料比较欠缺的,当学期不评等级,提出整改意见后,可重新申报,纳入下一阶段管理。

(四)奖励

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申报人按计划完成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原则,对各类创新工作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于学年末给予一次性奖励,以激发教师参与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同一项工作内容以高等级奖励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奖。

五、制度保障

(一)导向机制

茨新迎中学发展面临挑战和机遇,每位教师都必须努力投身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之中,只有人人关心学校发展,个个参与学校建设,学校的创新工作才能有序开展,学校的办学特色才能逐步形成和内化。全校教师于每学期开学都应申报或参加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各处室部门申报创新工作;学校将引导教师逐步完善并落实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创新工作的引导力度,促进学校工作全面发展。

(二)活动机制

创新工作为学生和学校发展目标服务,要以常规教育活动为载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现设计思想。

(三)考核机制

根据学校总体特色设计发展方向,每位教师在学期开始的计划中都应该思考如何立足于自身工作有创新和突破,学校将把创新工作逐步纳入教师的各项检查考核之中。

(四)责任保障机制

创新特色工作申报后一经批准备案,实施过程中对正批准的申报经费给予保证(每笔开支由财务处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审核),并落实场地、设施等保障工作。

六、本细则将于2015年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CopyRight@1996-2005 盘龙区新迎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6005214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791号 技术支持:奥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