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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迎中学校园广播电视 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01-18     阅读:1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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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迎中学校园广播电视

使用管理办法

一、电视广播宗旨

校园广播电视立足于校园,服务于师生,是校内重要的宣传阵地和文化窗口。作为校内的宣传喉舌,把握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唱响主旋律,及时反映宣传学校工作亮点,促进校园文化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宣传学校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播校园文化教育及娱乐信息,传递重要新闻资讯,扩大师生知识面,反映师生员工呼声,抒发学子心声,沟通师生间情感,丰富师生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宣传,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二、 栏目设置

转播CCTV13;CCTV10;CCTV。

播放宣传视频:宣传播报学校办学理念、学校活动剪影。

播出时间:本部墙面电视:周一至周六7:00—18:30

二部墙面电视:周一至周五7:00—18:00

二部LED屏:周一至周五早7:00—:40;中午12:00—13:00;下午17:20—18:00。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总策划:校长,领导策划广播电视全面工作。

管理员:信息化处主任,主管电视广播全面工作,审阅播出内容,协调各部门工作运行。

技术员:信息技术组,负责编辑影像资料、解说文字资料。负责宣传资料的录音、摄像、摄影、编辑、播出等技术工作,同时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四、工作流程

将宣传稿件和相关内容提交信息化处,由管理员进行审批。

填写播出记录(相关资料存入档案)。

按时播出节目。

五、广播电视工作内容

参与学校对外宣传工作方案的拟定、落实;

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摄影、摄像;

校内广播电视网络的规划和管理;

学校声像类新闻资料的档案整理;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迎中学信息化处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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