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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迎中学 教职工违纪处罚条例

作者:新迎中学    发布日期:2017-08-31     阅读: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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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迎中学

教职工违纪处罚条例

1.教学失误:违返《新迎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手册》要求行为的,扣除当月绩效50/ 次。

2.工作失误:违反《新迎中学师德基本要求》行为的,扣除当月绩效50/次。

3.会议或学校重大活动迟到:扣除当月绩效20/次。

4.会议或学校重大活动缺旷:扣除当月绩效50/次。

5.旷课: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整节课:扣除当月绩效100/节课。

6.旷工:无正当理由缺席有工作任务半个工作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7.其它一般违纪口头批评改正。

8.教职在校发生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国家政策法规,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因师德被一票否决的则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纳入年终目标、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等相关考核。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按相关条例终止对该教师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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